欢迎来到赵春华律师网站
- 移动应用
- 微信关注
- 联系我们
- 联系客服
- $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顺位
来源:苏州债务律师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夫妻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并不因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状态的变化而改变。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在个人债务的清偿顺位问题上苏州债务律师如下讲解。
应当首先以债务人个人财产进行清偿是当前的主流观点。究其原因,由于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系举债方所实施,而夫妻共同财产涉及举债方配偶,在利益衡量上应优先考虑举债方的个人财产。只有在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才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这样的清偿顺位有利于妥当平衡债权人与举债方配偶之间的利益。
上一条:
起诉债务人还钱所需证据
下一条:
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苏州律师具体普法
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苏州律师具体普法2022年07月29日
- 民法典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类型债务律师阐释2022年07月29日
- 律师告诉您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2022年07月01日
- 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夫妻双方共同清偿?2022年07月05日
-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苏州律师如下讲解2022年07月05日
-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2022年07月27日